2. Convertible-Derv & Reverse Convertible-Derv:可换股债券
6. Structured Covered Bond:资产担保债券
7. Junior/Subordinated:次顺位/次级/后偿债券
9. Hybrid & Deferred Interest Payment:混合及延迟利息支付
10. Make Whole Call:具一次性补足利息的提前赎回权之债券(具提前赎回权之债券)
13. Variable Coupon Bond:可变票息债券
14. Non-credit Step Up/Down:非信贷导致利率上升/下跌
15. Multiple Guarantors:具有多名子公司担保或非单一信贷支持提供者的债券:
16. Loan Participation Note:贷款参与票据
20. Non-HK External LAC-AT1/T2:非香港外部LAC-AT1/T2
21. HK External LAC-AT1/T2:香港外部LAC-AT1/T2
22. Chapter 37 Professional Only Bond:第37章债券 (非定义为复杂特质, 唯仅售予专业投资者)
应急可转债券为复杂产品,是一种具有弥补亏损机制的固定收益票据,当发生触发事件时,债券可能会被全数或部分撇帐,或强制转换为普通股,吸收损失。触发事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跌至某一水平以下、监管机构判断发行银行陷入经营危机。
此类债券持有人需承受股价波动的风险,亦可能要承担由债券转换股票之额外费用(如印花税及登记费等)。如果投资者的身份转变为股东,当发行人清盘时,索偿资产的次序将下降,只可在债权人获得还款后才可索偿本金。
投资者应在投资前详阅销售文件内的弥补亏损机制及相关条款,并自行决定是否适合投资于此类产品
2.Convertible-Derv & Reverse Convertible-Derv: 可换股债券
可换股债券为复杂产品,内含股票转换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转换权利,按照发行档的条款,以固定或预定的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发债机构或某相关公司的指定数量的未发行股份。
投资者或会面对股价波动的风险,亦可能需要同时承受股票及债券的投资风险,同时或要承担由债券转换股票之额外费用(如印花税及登记费等)。
投资者应在投资前详阅销售文件内的可换股及相关条款,并自行决定是否适合投资于此类产品。
信贷挂钩票是一种转移或回避信贷风险的合约,具有信贷违约掉期的信贷衍生工具。当相关资产的信用评级改变时,发行商可以转移信贷风险,投资者将需要负担因信用评级改变而产生的损失。当发生信贷违约时,投资者或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本金的损失
可交换债券为复杂产品,内含股票转换权,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档的条款,以债券换取发债机构或某相关公司持有的股份,该等股份可以是任何机构的已发行股份。部份可交换债券更可以转换为不同证券,例如认股证、其他债券或优先股。
投资者应在投资前详阅销售文件内的可交换及相关条款,并自行决定是否适合投资于此类产品。
资产抵押债券是依据流动风险较高的信用卡贷款协议或者应收帐款作为担保基础发行的债券,因此资本清算时较难分拆出售。债券的回报主要根据贷款协议或应收帐款中的利息及还款表现。
6.Structured Covered Bond: 资产担保债券
与资产抵押证券相似,不同的是,资产担保债券是依据流动风险较低的银行贷款协议和贷款抵押作为担保基础发行的债券,因此资本清算时较容易分拆出售。债券的回报主要根据贷款协议或应收帐款中的利息及还款表现。
7.Junior/Subordinated: 次顺位/次级/后偿债券
在发债机构清盘时,后偿债券持有人于清盘过程中获较低之索偿权。发债机构之资产清算所得会先用于清偿优先债,有剩余时才偿还后偿债,因此后偿债券之持有人将承受比优先债券更高的风险。
后偿债券债务的优先次序较优先债券为低,代表后偿债券持有人只可在其他优先债权人获还款后才可取回本金,相对处于较为不利的地置。
投资者应在投资前详阅销售文件内的次后偿及相关条款,并自行决定是否适合投资于此类产品。
可延迟到期日债券为复杂产品,是指具有可延迟到期日的条款的债券,债券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有权可按照发行档的条款,将债券到期日延后,甚至多次延期至其原定到期日之后。
发行人或会考虑其现金流及市场利率等因素而调控债券到期日。因此投资者无法确定发行人偿还本金的确实时间表,或会影响投资者之资金周转情况。
投资者应在投资前详阅销售文件内的可延迟到期日及相关条款,并自行决定是否适合投资于此类产品。
9.Hybrid & Deferred Interest Payment: 混合及延迟利息支付
票据的资本本质具有股权及债权特质。债券容许发行人推迟支付利息,而被推迟支付的利息可被累计或不被累计。
10.Make Whole Call: 具一次性补足利息的提前赎回权之债券(具提前赎回权之债券)
有别于可赎回债券。具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可能没有指定的赎回日和赎回价,投资者无法确定实际投资年期及未来的现金流。一般而言,发行人可能按尚未支付的利息及到期日本金之折现值提前赎回债券,折现率通常为参考利率加上约定的息差。当发行人在债券到期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债券持有人或面临再投资风险(将票息收入和本金进行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购买债券时的预期收益率)。
属于企业债券的一种,由保险公司或可再保公司通过投资银行发行。债券规定如果发行人因指定的灾难例如飓风或地震等而遭受损失,发行人有权利推迟或完全免除支付利息和/或偿还本金的义务。
如果债券本金以一种货币计价,但以另一种货币支付利息,利息的汇价波动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承受汇率风险及损失。
13.Variable Coupon Bond: 可变票息债券
债券的票息可以根据基准利率或预定的方式不时变更。
14.Non-credit Step Up/Down: 非信贷导致利率上升/下跌
该票据具有因非信贷事件而导致利率上升或下跌的性质
15.Multiple Guarantors: 具有多名子公司担保或非单一信贷支持提供者的债券
债券由多名发行人的子公司或非单一信贷支持提供者担保,这些担保人未必有任何重要的营运,当发行人违约时,不能确定担保人有否足够资金偿还发行人之财务责任。若适用法律受到挑战,担保的强制性或受影响,法院之裁定有机会令投资者未能对相关担保机构提出索偿,或需等待担保机构先清还其债务。
16.Loan Participation Note: 贷款参与票据
贷款参与票据是公司通过银行筹集资金,而银行以债权人身份向公司提供贷款,随后银行向公众发行债券去清偿有关贷款。
发行人已停止支付利息,这些证券的交易不包含应计利息。
违约是指当债务人在到期时未能支付利息或偿还贷款本金。债券持有人可以向发行人提出索赔,以弥补部分损失。当发生信贷违约时,投资者或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本金的损失。
因债券的计算类型没有更新,因此无法提供任何计算
20.Non-HK External LAC-AT1/T2: 非香港外部LAC-AT1/T2
在非香港司法管辖区发行,被分类为额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的债务票据
21.HK External LAC-AT1/T2:香港外部LAC-AT1/T2
根据《香港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吸收亏损能力规定——银行界)规则》被分类为额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的合资格债务票据
22.Chapter 37 Professional Only Bond: 第37章债券 (非定义为复杂特质, 唯仅售予专业投资者)
根据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要约认购及上市的债券,不得在香港公开发售,仅以专业投资者为销售对象。香港交易所并没有审阅第三十七章债券的上市档,其上市档亦无需符合详尽披露规定;而相比其他产品,香港交易所以“宽松”手法审批第三十七章债券的上市申请。香港交易所仅审阅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资格,并只会查核上市档是否遵照规定载有指定形式的免责及责任声明。
因此,第三十七章债券的上市地位不应视为对此类债券的商业价值、信贷质素或其上市档的披露质素的认可。投资者应详阅第三十七章债券的指定免责声明(主要指出香港交易所对上市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以及发行人的董事愿就上市档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
永续债券为不设到期日的债券,此类债券理论上是永久向债券持有人定期及持续派付利息。然而债券年期越长,债券发行人信誉及其他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越高,债券利息派付取决于发债机构在长远的时间内之存续能力。
在债券发行后,利率可能大幅上升,此情况下,永续债券所提供的票面息率或会远低于市场利率。